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11-03 阅读次数:3670
日前,《济南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8—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分别控制在1714万吨、1703万吨和1692万吨以内。
《方案》要求,大力推动清洁能源采暖,采取余热利用、多能互补清洁取暖、城乡清洁能源替代建设等措施,增加清洁取暖面积,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到2020年,地热、热泵类(空气源、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供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城区实现100%清洁取暖;城乡结合部及县城力争实现100%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以及使用余热、天然气、电能、生物质、民用优质煤等供热,力争实现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100%。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输送、调峰和应急储气能力。大力实施“外电入济”,减少市内煤炭消费。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电能力达到400万千瓦左右,市外来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50%。
此外,《方案》还提出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并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2020年采暖季前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实施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