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09-21 阅读次数:3074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年-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方案》提出,宁夏将结合供暖现状,大力发展清洁取暖,使用清洁能源替代分散燃煤和生活燃煤,减少燃煤消耗和烟尘排放,改善城乡大气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2021年地级市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县(市、区)达到70%以上,农村达到40%以上。截至2017年年底,宁夏城乡房屋建筑取暖总面积约3.8亿平方米,其中,清洁取暖总面积约1.8亿平方米,占全区取暖总面积约47%。
《方案》提出,宁夏将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统筹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市、县(区)主城区将清洁燃煤热电联产、大型高效节能环保锅炉集中取暖作为基础性热源,加强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煤小锅炉的关停力度;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煤改气,加大力度推进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鼓励实施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风电、光伏发电取暖。
此外,宁夏还将推进各种类型电取暖,对学校、商场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取代燃煤取暖,在燃气管网无法到达的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实施热式电锅炉、热泵等分散式电采暖等。
《方案》强调,宁夏将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深化燃煤锅炉全面达标治理。各市、县(区)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银川市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所有燃煤供热锅炉。在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农村地区,全面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