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从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治理散煤燃烧,推进清洁取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关切的一件大事,也是自治区党委年度协商计划的重要内容。今年5月份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深入12盟市考察调研,初步掌握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调研中,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内蒙古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目前,内蒙古正努力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推进全区火电机组及35蒸吨及以上燃烧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力争实现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覆盖。
据了解,2013~2017年,全区累计淘汰燃煤锅炉5358台,总计2万蒸吨,减少燃煤量321.5万吨。2018年底前,计划全部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2017年,全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7.35亿平方米;改造各类棚户区22.1万套,减少燃煤散烧约180万吨。
2017年,内蒙古PM2.5在京津冀以及周边7个省(区、市)中最低,也是其中唯一实现达标的地区。但同时,委员们也感到,当前内蒙古“治理散煤燃烧,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仍然面临很多挑战,目前调研组已经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