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长春市政府日前印发《长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九项改善空气质量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实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达到292天以上的目标。
《方案》要求,到2020年,煤炭占全长春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例降低到63%以下。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到2020年,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2%以上。
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销售。严把燃煤锅炉准入关,市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4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今年年底前,淘汰市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并使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等。加快推广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调整。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9.5%,天然气消费比例提高到6%。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管控方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根据供暖需求,实行隔时分批启炉。
预测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县(市)区、开发区间联动,部门间联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响应方案,指导重点管控企业完善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企业各工艺环节,落实相应级别的减排比例,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