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01-02 阅读次数:3430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还城市一个碧水蓝天,新乡市提倡更多市民煤改气或煤改电,同时针对采取“煤改气”“煤改电”或使用洁净型煤的居民,进行不同额度的财政补贴,以减少燃煤使用,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今年10月底,新乡市财政局公布了《新乡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煤改气”和“煤改电”的居民进行补贴。对个人气代煤、电代煤取暖工程项目,财政补助总投资的70%,居民自筹30%,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500元,其余由用户承担。
除了对煤改气、电改气的居民进行补贴外,考虑到部分地区因客观因素未能实行“煤改气”“煤改电”或集中供暖,只能使用清洁煤的居民,财政将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将予以补贴,居民可按每吨低于市场价200元的价格购买洁净型煤,每户每人不超过800公斤,这项补贴时间暂定三年,补贴截止时间到2020年5月31日。相信随着燃煤使用的不断减少,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燃煤燃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