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01-25 阅读次数:2446
1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贵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出台了《贵阳市禁煤区置换清洁能源低保户补贴方案》,旨在贯彻落实贵阳市“禁止燃煤区”(下称“禁煤区”)低保家庭燃煤置换清洁能源补贴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民用燃煤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禁煤区”范围扩大
据了解,禁煤区将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对贵阳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让区域无销售、燃用散煤行为,使居民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燃煤不但对空气质量有影响,也是城区居民环保投诉的重点污染现象。燃煤可提高空气中二氧化硫、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严控燃煤不但能减排,对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将起到重要作用。
《方案》明确,补贴区域从2017年划定的贵阳市一环以内“禁煤区”(北京路—宝山路—解放路—浣纱路—枣山路合围区域)扩展为:北二环—中环路东段—东二环—南二环—西二环—中坝立交—北京西路—金清大道—云潭南路—云潭北路—金朱西路—金朱东路—北二环合围区域及云岩区未来方舟、乌当区保利温泉社区。
压减燃煤举报有奖
在禁煤区内,将严禁运输燃煤及燃煤制品进入。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等政府牵头所属公安交管、城管、生态等职能部门在主要通道入口及社会周边区域联合设卡检查,对进入禁煤区内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劝阻,防止燃煤及燃煤制品进入禁煤区。
除此之外,贵阳还将严查“禁煤区”内燃煤销售行为。市工商、城管等部门,将对“禁煤区”内燃煤销售点进行关闭或取缔并查处流动及占道燃煤经营点,重点对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及饮食摊点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禁煤区”内无销售、使用燃煤及燃煤制品。
同时,市生态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将建立健全禁煤区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对禁煤区内餐饮服务企业等违规燃煤行为的查处力度,取缔非法制煤、售煤点,防止燃煤反弹。
鼓励市民参与并支持压减燃煤,实施举报有奖制度,市民可通过环保举报热线12369、城市举报热线12319、市长热线12345等渠道进行举报,经核实无误的给予现金奖励。
燃煤改清洁能源低保户有补贴
《方案》规定,补贴对象为在“禁煤区”范围内持有《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在规定时限内将燃煤改为使用清洁能源(自行选择用电或燃气),并持续使用清洁能源的城市低保家庭或居家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按照规定,贵阳市对置换清洁能源的低保户和居家分散供养特困户按照每户每月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目前,已对一环以内“禁煤区”发放置换清洁能源低保户6435户,发放2017年度补贴资金318万元。
相关社区服务中心对需安装清洁能源的低保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各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审批通过后,根据实际使用清洁能源(用电或用燃气)的低保户,按确定的标准通过银行将资金发放到低保户存折账户上。
此外,杜绝已安装使用清洁能源的低保户再次使用燃煤,对再次使用燃煤的低保家庭,停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