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县委、政府采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3-09 阅读次数:3186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县委、政府采暖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县委、政府采暖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9号

3、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卢氏县县委、政府采暖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楼暖气管道、阀门、暖气片等内容的改造安装。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连续6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受理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连续6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报名资料均按照上述顺序提交),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保证图纸完好无损)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图纸押金不予以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3、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法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

(4)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转账凭证上除银行自动产生的内容外,还需写清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户行行号、经办人电话)(此转账凭证由中心财务室留存作为退还保证金凭证)。

(2)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注:保证金收据需由投标单位由专人前来领取,不允许代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伟晓  

电话:13839879261

地址:卢氏县城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8号楼8层02室

联系人:马帅印

电话:186398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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