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气源取暖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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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隆尧县公安局 |
行政区域 |
隆尧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3月27日 10: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03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马利霞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15101619 |
采购单位 |
隆尧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隆尧县康庄路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6661369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6218680 |
首次公告日期:2018-03-26
更正日期:2018-03-27
原公告项目名称:隆尧县公安局空气源取暖设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空气源取暖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码:HB2018033120020042
项目联系人:马利霞
项目联系电话:13315101619
采购人:隆尧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隆尧县康庄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661369
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218680
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空气能热泵供暖系统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失信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供复印件一套以及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有效)(开标时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投标无效)。更正为“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失信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经法人签字并盖章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有效)、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供复印件一套,代理商另须提供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以及生产厂家加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间更正为:2018年4月9日14时30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项目编号DSZB-201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