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1 阅读次数:2912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计【2017】-30891号、鄂财采计【2018】-07398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江北监狱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购置安装饮水机及空气能热水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804-ZH354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江北监狱购置安装饮水机及空气能热水器项目
三、采购内容:01包:购置安装饮水机
02包:购置安装空气能热水器
注:每个供应商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包的投标。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01包:121.6万元;招标控制价115.52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02包:248万元;招标控制价236.2 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并注册在本公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02包)
4、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饮水机、空气能机)的3C认证证书。
5、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签署“七不准”承诺书(格式附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先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网站( http://ghzb.ebidding.net.cn/ebidding/login)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国华电子招标系统在所投标项目下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江北监狱
地 址:荆州市江陵县江北监狱
联 系 人:黄主任
联系号码:0716-478128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话:027-87272780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七 “七不准”承诺书
湖北省江北监狱:
本人完全理解并接受《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第四条 “不准亲属在本系统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 之内容,承诺保证与贵单位监狱领导、采购办、民警无亲属关系。
本人如因违背上述承诺,在贵单位经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办企业、承揽工程,无条件接受贵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