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4 阅读次数:2284
项目编号:YZ-GCZB-2018119 (发布时间:2018-04-2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孙马安置小区(二期)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08】1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孙马村。规模:建筑面积约为60620平米,其中地下室面积22237平米,地上面积38383平米。项目总投资:约26647万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28508元。工期:(1)交货期:接招标人(代建单位)书面交货通知后60日历天内到货;(2)安装工期:45日历天,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3)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1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工作。标段划分:1个。质量要求:按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及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监测中心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供货及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4 其他要求: /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5.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整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属事宜进行缴纳;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