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4 阅读次数:2161
上海【A】【12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浦东消防支队空气能热水器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东消防支队空气能热水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GS-2018-0130
采购预算:139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 相关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
3) 供应商及其指定的供货商需有固定场所的经营、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查询函包括公司、法人与被授权人);
6)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7)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 本次招标拒绝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相关设备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供应商参加投标;
5.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查询函包括公司、法人与被授权人);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截图。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兹定于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
2.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3.售价:招标文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05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举行开标仪式。
五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联系人:杨雪琳、翟文娟
电 话:(021)62373200
传 真:(021)6237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