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5 阅读次数: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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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GD18-059(定点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县公安局 |
采购编号:RSGD18-059 | 发布日期:2018-04-24 [] |
(定点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
采购编号:RSGD18-059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商品符合定点采购要求,可以按定点采购方式进行协商采购,请按规定程序采购。
融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1、采购单位请在七个工作日内选择协议供货经销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价格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定点供货商品价格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向购买品牌的多家定点供货经销商进行再次谈判或询价,以得到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采购单位有选择协议供货经销商的权利。
2、采购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将《政府采购一般货物验收结算付款通知书》、采购合同副本、发票复印件报县采购办备案。
3、货款支付:预算资金由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其他资金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供货单位应在供货前应向采购单位查询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并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4、本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七个工作日内有效。
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
6、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永程 联系电话:1387824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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