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5 阅读次数:2262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就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 ZY-ZB-GY-JS-18003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4月8日 五.更正事项: (一)招标文件答复部分: 1、根据“设备采购”清单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中1~2号楼设备系统的安装所需的管件管材、阀门、过滤器等热水系统所需的配件都没有明细清单;在清单的说明栏说明:“3#~5#空气源热泵考虑整套计算,含空气源与水箱之间的管道、阀门、仪表灯。”我司认为,在报价时就不需要考虑1~2号楼系统安装所需的太阳能及空气源与水箱之间的管道、阀门、仪表等配件及人工成本。惹为包含部分、这部分的配件材质也因不同的材质成本相差巨大; 答:清单中均已包括,需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2、评分办法里“根据投标人所投空气源热泵诸暨设备制造商技术等情况进行评审”的“根据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认证等、发明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含)以上名牌(界定为空气能热泵热水器)、省级(含)以上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制造精品证明、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横向比较打分。”这项分值比较高,为了更加全面体现制造商的技术实力,建议增加上一年度业绩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评分办法里“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有关参数的评审(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为准,没有提供不给分)”由于温州的冬季气象条件低于标准工况的温度;建议增加低温工况的检测报告评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综合评分项的设置,部分评分项分值过高;建议增加投标人实力评分项,项目的施工能力及服务能力,投标人的实力尤为关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建议修改为:报名和购买标书应在规定期限内,且需要提交书面报告资料到代理机构报名。 理由:在规定期限内,对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明确知道报名投标家数,防止因家数不够导致开标当天流标,浪费投标人时间和相关人员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有关参数的评审(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为准,没有提供不给分),根据供应商所投空气能热泵的主要技术优劣情况进行评审:(标准工况:环境干球温度20℃,湿球温度15℃工况下,初始水温15℃,终止水温55℃) 循环式加热方式,COP≧4.45;静态式加热方式,COP≧4.2;每满足一项3分/0-6分,另横向比较打分。(0-10) 建议修改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有关参数的评审(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原件为准,没有提供不给分),根据供应商所投空气能热泵的主要技术优劣情况进行评审: 标准工况:环境干球温度20℃,湿球温度15℃工况下,初始水温15℃,终止水温55℃ 低温工况:环境干球温度7℃,湿球温度6℃工况下,初始水温9℃,终止水温55℃) 超低温工况:环境干球温度-7℃,湿球温度-8℃工况下,初始水温9℃,终止水温55℃) 同时满足标准工况:循环式加热方式,COP≧4.6(1级能效等级);静态式加热方式,COP≧4.2(1级能效等级):低温工况:循环式加热方式,COP≧3.9(1级能效等级):静态式加热方式,COP≧4.2(1级能效等级),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给满分,不满足一项扣6分。 理由: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6月9号发布GB29541-2013号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H<10KW(H为制热量)静态加热式机型COP≧4.2为1级能效等级,H≧10KW,普通机器COP≧4.6为1级能效等级,低温机型COP≧3.9为1级能效等级。 温州地区12月份至2月份3个月平均温度≦8℃,甚至极个别天气低于0℃(数据源自温州天气网)若仅考虑标准工况达标的机器设备,实际情况在温州冬天热水系统将无法正常运转。所有我司建议贵公司采购能在低温工况甚至超低温工况都能运行并达到优良的运行性能热泵机器使用,亦防止个别投标人采用仅适用于广州、福建及海南的机器又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分要求机器,利用低价优势中标,但实际使用糟糕,造成贵公司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时间浪费、人力浪费及相关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五.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 技术资信标评分标准评审内容第一条: 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所投太阳能主机设备制造商技术实力等情况进行评审; 评分标准:根据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认证等: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明文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三方销售审计报告等横向比较打分。 质疑:评分标准中要求所投太阳能诸暨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明文件”作为打分依据之一。据了解,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隶属国家科技部,于2011年元月份落户于中国太阳谷,该中心将依托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皇明董事长黄鸣任主任。所以,该技术中心证明文件只有皇明一家可出具,具有严重倾向性,严重倾向皇明太阳能,招标文件内容不应具有唯一倾向性,让潜在的供应商失去投标的机会。 建议:建议删除此项 答:具体修改详见本次补充“(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8、招标文件内关于安装材料,如安装管道、阀门、电线、保温等材料未明确,请问是否含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同时清单内没有注明安装材料部分清单,请明确。 答:清单中均已包括,需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9、售后服务情况综合评价:根据制造商和供应商直属注册机构服务点距离、服务网点维保响应时间、维修网点情况、维保方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及优惠承诺横向比较打分。(0-8分) 建议修改为:售后服务情况综合评价:根据制造商和供应商直属注册机构服务点距离、服务网点维保响应时间、维修网点情况、维保方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及优惠承诺横向比较打分。提供直属机构注册关联证明文件。(0-8分) 理由:此项评分过于笼统,一个投标供应商往往会因为针对评分,刻意的去签订合作单位,事实上合作机构只有提供评分需求,后期维护没有任何存在。请明确要求提供直属机构注册关联证明文件,证明企业关联材料,能够证明事实存在。 答:具体修改详见本次补充“(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评标办法第一项“根据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认证等;国家太阳能热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明文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三方销售审计报告等横向比较打分。”修改为“根据产品制造商质量、管理认证等;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三方销售审计报告等横向比较打分。” 2、明确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为空气源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售后等,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相关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材料等全部费用。 3、明确招标文件中有要求但未提供各式的表格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4、评标办法“售后服务情况综合评价:根据制造商和供应商直属注册机构服务点距离、服务网点维保响应时间、维修网点情况、维保方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及优惠承诺横向比较打分。(0-8)”修改为“售后服务情况综合评价:根据制造商和供应商直属注册机构服务点距离、服务网点维保响应时间、维修网点情况、维保方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及优惠承诺横向比较打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或供应商的直属注册机构关联证明文件(0-8分)”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5月4日09:30分整。保证金收据办理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5月3日17时00分整。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二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05771347
温州市轨道交通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