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5 阅读次数:295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空气源热水器、安防设施采购与安装及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空气源热水器、安防设施采购与安装及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HNZB2018210161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各标段详细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仅能按照标段前后顺序中取前一个标段。)
一标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警勤中队及鄢陵中队空气源热水器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二标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安防设施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三标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2项目工期或项目服务期:一标段及二标段均为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三标段项目服务期为二年。
2.3项目地点:许昌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同类设备供货或同类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记录。(须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打印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三标段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许昌市区有固定的维修保养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或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
3.6.2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证书;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4.1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4月27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813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4.4请拟报名供应商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原件)、身份证件;
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③企业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类似业绩合同;
④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⑤企业满足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⑥三标段企业满足资格要求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及企业资质证书。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磋商会议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七、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前进路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42334676转35311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中科·金座813室
联系人: 任女士 耿女士
电 话:0371-65928329 18037120007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许昌支队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