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4-27 阅读次数:2562
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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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UZLF2018-FW(RC)-020)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UZLF2018-FW(RC)-02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空气能热水器采购项目 |
一批 |
¥98767.52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上有可销售热水器的描述或家用电器销售的描述。
2、提供所投品牌的3C认证证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询价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3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3.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6提供所投品牌的3C认证证书。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3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2套。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5栋17楼1718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询价文件售价:200.00元 /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5栋17楼1718号)。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5月3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汝城县
联系人:屈先生
电 话:1820735891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瑞城5栋17楼1718号
联系人:袁先生 朱女士
电 话:13397559817 18673564947
日 期: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