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5-30 阅读次数:2377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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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护士学校学生公寓节能空气源热水器系统设施设备 | ¥600,000.00 | 1 | 批 | 详见“询价文书” |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协议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微型企业承诺书。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5月25日 至 2018年5月30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自行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5月30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5月30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200号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5月30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200号
采购人:重庆市护士学校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0238653100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护士学校
代理机构:重庆市巴南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重庆市巴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6627556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2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