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6-14 阅读次数:2176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热水供应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1、采购项目名称: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热水供应系统采购
1.1.采购项目编号:WZZC2018-J1-30002-GCTX
2、采购内容:空气能热水器和管材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金额:38.9791万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5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及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6 月 12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 6月 1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6.2报名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综合部。报名成功后凭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回执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三楼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3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不接受邮寄。注:请务必在备注栏说明是:“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热水供应系统采购”文件费用。
6.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未使用“三证合一”营业护照的供应商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需提供);
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代理人需提供)。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竞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捌佰圆整(?3800.00)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 号:6666 0008 5802 9000 10
注:请务必在备注栏说明是:“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热水供应系统采购”竞标保证金。
8、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8.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 6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止。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8.2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持以下有效证件: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未使用“三证合一”营业护照的供应商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有授权代理人需提供)。
④、供应商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查询供应商单位并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指: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信息打印”出来的全部内容】、“信用中国”网站(www.crcditchina.gov.cn)查询显示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显示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查询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如有授权代理人需提供)】)。
⑥、供应商2018年 3 月至 5 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季度依法纳税的依法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2018年 3 月至 5 月连续三个月或最近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包括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授权代理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其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纳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⑧供应商2017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201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月度财务报表原件)和供应商2018年1月至5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⑨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
9、联系事项:
9.1采购人名称: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
地址:藤县岭景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黎主任 电话:18977471553
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藤县藤州镇河东安泰三街26号
项目联系人:容淑玲 联系电话:0774-7291808
9.3监督部门: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4-7288236
10、网上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藤县人民政府网(http://tengxian.gov.cn)、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xjyzx.com)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