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电 发布日期:2018-06-28 阅读次数:2047
近日,新疆自治区建筑设计研究院起草了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电供暖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术语、电供暖系统设计、电供暖设备与材料、供配电系统设计、施工检验与验收六部分。其中对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要求、形式选择等作出规范。
《意见稿》指出,电供暖系统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建筑类型、使用功能、电供暖设备类型、供电条件、价格以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经济合理时,宜优先利用空气源、浅层地能、污水源等可再生能源,采用电驱动热泵的供暖系统。
2.执行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谷电能够节省运行费用,且蓄热式供暖的放热时段能够与建筑需热时段相对应时,宜采用蓄热式电供暖系统。
3.采用可再生能源作供暖热源,需要设置电辅助热源时,应充分利用低谷电,必要时可设蓄热装置。
4.当不具备采用电驱动热泵和蓄热式电供暖系统条件时,可选择分散式电供暖系统。
5.集中式电供暖系统宜按楼栋设置。采用区域集中式电供暖系统时,应对输配管网热损失及水力平衡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一、地源热泵系统
1.地下水、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应满足《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及《地下水水源热泵工程技术规程》XJJ050的规定。
2.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形式的选择应以全年能耗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以寿命期费用作为判断依据。系统初步选择时,可按以下原则:
(1)对于别墅等小型低密度建筑,宜取冷、热负荷中的高值作为热泵机组的选型依据,不设辅助热源。必要时,可根据冬、夏负荷的不平衡情况适当调整地埋管间距。
(2)对于中型建筑,设计热负荷高于设计冷负荷时,宜按冷负荷配置热泵机组,冬季由热泵机组和辅助热源联合供热;设计冷负荷高于设计热负荷时,宜按热负荷配置热泵机组,夏季由热泵机组和常规冷水机组联合供冷。
(3)大型建筑,宜采用复合式系统,即热泵系统承担基本负荷,常规系统承担峰值负荷。
3.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以电锅炉为辅助热源时,应全部利用低谷电,且电锅炉应与热泵机组并联运行,直接向负荷侧供暖,降低地埋管系统供暖季节吸热量。
二、污水源热泵系统
1.一般规定
(1)用污水(即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水、中水与原生污水)作为低位热源时,接入水源热泵机组或中间换热器的污水,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等标准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应作污水应用的环境安全与卫生防疫安全评估,并应取得当地环保与卫生防疫部门的批准。
(2)在确定采用污水源热泵系统前,应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分析,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工程所在地,污水温度的变化规律;
2)工程所在地,与系统设计有关的气象参数变化规律;
3)拟服务建筑距污水源侧的距离;
4)拟服务建筑的冷、热负荷设计指标与预测的系统总供热、供冷量。
(3)污水利用方式应根据污水温度及流量变化规律、热泵机组产品性能与投资、系统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4)污水源热泵系统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决定是否设置冷、热源调峰。设调峰冷、热源时,其年总供热、供冷量占系统年总供热、供冷量的比例不宜大于40%。
(5)污水源热泵系统的热泵机房宜靠近拟服务建筑的负荷中心设置。
(6)污水源热泵机组的选择应满足:在设计最低进水温度下正常运行,对应设计最低进水温度的热泵机组供热工况COP宜大于等于3.0。
(7)利用原生污水的污水源热泵系统,设计前必须对原生污水的流量与温度随时间的变化规律进行调研与预测。对应系统最大原生污水需求量时段的实测流量应至少大于需求量的25%。
污水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原则
1.应进行全年动态冷、热负荷计算,分析冷、热负荷随时间的分布规律。
2.污水计算温度应根据污水处理厂统计资料选取。
3.热泵机组负荷侧供热工况的设计出水温度不宜高于60℃,进出水温差宜为10℃。
4.污水进出换热器或热泵机组的温差不宜超过7℃。
5.原生污水取水口设计:取水口处应设置连续反冲洗防堵装置,通过连续反冲洗防堵装置的污水进水最大允许流速宜小于0.5m/s;通过连续反冲洗防堵装置的污水出水最小流速宜大于2.0m/s。
6.二级水或中水换热器宜选用板式,材质的抗腐蚀性能应优于不锈钢S316,建议采用00Gr20Ni18Mo6CuN;换热器应具备可拆卸性。原生污水换热器宜采用壳管式,材质为碳钢,换热器应具备可拆卸性。
7.二级水或中水管道室外部分可采用承压水泥管,站房内可采用普通焊接钢管。
8.添加防冻剂的换热介质涉及的管道及阀件,其与介质直接接触部位材质均不应含有金属锌。
9.换热介质中添加的防冻剂,建议采用工业抑制型乙烯乙二醇;添加防冻剂的换热介质冰点温度,宜比设计最低温度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