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7-12 阅读次数:2112
鄞州区长丰小学工程项目暖通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826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长丰小学工程项目暖通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7]19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
项目规模:学校总用地面积17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25.7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7491.9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约28974.87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1136949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暖通施工图范围内的变频多联中央空调系统(以下简称VRF)、空气源热泵及配套设备所包含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标段划分:数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及宁波市鄞州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交货期:接招标人(建设单位)书面交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2)安装工期:1个月并无条件配合装修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3)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1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变频多联中央空调系统(以下简称VRF)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VRF产品唯一授权书);
(2)投标的VRF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并与投标产品的品牌相一致,进口产品除外);
(3)投标的VRF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在宁波市设有售后服务分支机构[凭营业执照(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授权委托书)及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 。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联系人:方时英
电话:0574-87439051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5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吕忠煜、钟波达
电话:0574-87304840
传真:0574-8732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