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7-16 阅读次数:1498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临漳县“煤改电”取暖设备采购入围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73030020008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0-7981226
采购人:临漳县发展计划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建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7981226
代理机构:河北弘元盛科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邢州北路国税局南侧202房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798122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8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7-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7-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元
开标地点: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供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该证明需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查询结果)。(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或与有电力施工资质单位签订的《安装委托协议》。(4)投标人必须是该产品的实体生产、制造企业。如具有销售、售后服务代理协议的代理企业(必须是唯一授权)参加投标,必须以该产品原实体生产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附加《代理协议》中必须明确实体生产企业承担用户使用中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严禁单纯性中间代理机构投标。对于具有控股关系且不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总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可参加投标:总部公司和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要出具工商部门给出的股权证明;其总公司是其控股(或独资)的外地加工企业的控股方或独资方;两方企业不允许同时投标。(5)具有有效期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包含本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范围)、2017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被授权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2018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且有效期包括投标截止时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6)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7)节能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采购数量:4个标段
技术要求:A 包:蓄热式电暖器;B 包:变频电磁电锅炉;C 包:空气源热泵取暖系统; D 包:远红外多功能家具式取暖器(炉);设备采购、安装(含用户电表以下线路改造)及售后服务;计划区域内约2898户居民,实际增减据实调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