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布日期:2018-03-30 阅读次数:2529
经审批,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且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4月4日15时00分前,向我公司针对某一品牌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有选择性报价则作废。
5、对询价文件若有澄清、修改或答疑的,将在本公告截止前一日在本网站进行发布,其是询价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 |
项目预算 |
参数及技术要求 |
屯溪二中新建学生公寓楼空气能供水系统采购 |
约4.99万元 |
详见后附表采购清单及需求。 |
备注: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需对安装、服务要求完全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在密封袋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8年4月4日15时00分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我公司(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会议室)。
四、其他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2日17时前向我公司书面反映。
2、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会议室
代理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 0559-2334139
采购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 0559-2348985
五、具体采购要求:
1、按采购单位提供采购清单报价供货;
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完成;
3、供货前应现场踏勘,核实采购清单;
4、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货款90%,10%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附件:屯溪二中新建学生公寓楼空气能供水系统采购承诺及需求参数
屯溪二中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编号:
致: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技术要求 |
报价技术配置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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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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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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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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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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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