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发布时间:2018-03-29 17:1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厂建设项目已由磁县发展改革局以磁发改备字【2018】11号批准建设,项目核准编号为磁发改招标核字【2018】2号,招标人为河北申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茶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磁县陶泉乡西韩沟村;
2.3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茶厂制茶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二标段:茶厂车间空气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茶厂车间净化板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包含运费、调试费、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供货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货物的经营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商;
3.3代理商需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产品授权书但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企业注册不足10年的,从企业注册之日算起),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 3 月 29 日至2018年 4 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该复印件为A4纸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散页不予受理),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申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政宇
电 话:15373761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泰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邵萌
电 话:17331066858